相關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80131

一、何謂「高頻交易」?
指同一人同一戶於同一年,金融系統辨識自動排除非銷售性質交易項目,存轉匯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且該年度有任4個月份存轉匯入筆數每個月達200筆者。
二、金融機構對於高頻交易應提供國稅局哪些資料?
(一)確認金融帳戶身份資料:姓名、身份證明種類、金融開戶日期。
(二)金融帳戶交易紀錄:存轉匯入金額及帳號。
三、每年何時提供?首次何時提供?
(一)每年3月31日。
(二)首次於112年3月31日提供。
四、其他
(一)洗錢防治法(附有連結網址):只要逾50萬的交易,銀行要做身份確認、查詢及通報的作業。
(二)營業行為及交易,建議請盡量以企業戶匯企業戶的方式收匯款,減少以個人帳戶收匯款。
五、備註
依據金融業的洗錢防制包含「建立防制機制」與「申報疑似交易」,其中關鍵措施有客戶身分確認(KYC)、交易監控、特定金額以上交易的申報(例如50萬元以上)和疑似洗錢交易的申報。違反規定將面臨罰鍰,若涉及洗錢罪,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融機構應建立的防制機制
- 確認客戶身分(KYC):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必須確認其身分,且不得使用匿名或假名。
- 持續監控:持續監控帳戶及交易,以識別異常行為。
- 紀錄保存:妥善保存客戶身分資料、帳戶檔案及業務往來資訊至少五年。
- 特定金額以上交易申報:不論是否為現金交易,金額達一定門檻時(如新臺幣50萬元以上),須經身分確認並申報。
- 疑似交易申報:對於疑似洗錢或資恐的交易,不論金額多寡,都應在核定後於兩個營業日內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 員工訓練:實施持續性的員工訓練計畫,使其瞭解相關職責。
銀行違反規定的罰則
- 罰鍰:金融機構若違反相關規定,銀行「行員」及該「分行」,可能面臨新臺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可「按次處罰」。所以金額及交易情況符合,行員一定會按「通報」按鈕,讓AI去傳輸及記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