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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開錯又追不回來怎麼辨?(請點進入)2025-11-274
https://www.counting-office.com/ 康亭會計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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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亭會計★代辨l商標申請、勞健保加保、及各項產物保險,其他訊息請參考本官網(右上角) 「最新訊息公告」~謝謝 

相關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9CO-NnY34E


假日消費人潮,每天忙得暈頭轉向。難免會有開錯發票金額的時候。

正常情況下,營業人開立發票有誤時,應收回原發票作廢。另外開立正確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

若消費者已離開而無法收回重新開立正確之發票時,先別慌~

營業人只要在
未經檢舉、調查前
準備相關資料
主動向營業地國稅局報備

前述情況1年內如有3次以上,就不適用免罰規定喔!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有第9條第1項規定
應記載事項記載錯誤情事者,應另行開立,
該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
黏貼於存根聯上,
如為電子發票,已列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
應收回註明「作廢」字樣,
並均應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