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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報稅、年終扣繳(請點進入)2026-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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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身為贊助商」時,扣繳要怎麼處理?
1.尾牙贊助:出資企業應申報扣繳,會計科目帳列交際費:
出資贊助出資贊助(或廠商認捐)廠商尾牙餐費或捐贈摸彩獎品時,這筆支出在稅務上視為受贈廠商的「其他所得」,因此應由出資/捐助的廠商負責填寫免扣繳憑單,並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而不是由受贈廠商申報。

2.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之費用:
公司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參加國內外旅遊時,是否需要辦理扣繳,關鍵在於是否事先約定「達成一定的購買/銷售數量或金額」作為招待的條件
  • 若事前已有約定例如必須達到特定銷售額或進貨量才能獲得旅遊招待,該旅遊費用即屬於對方的所得,公司依法辦理扣繳(台財稅字第10100105170號令)

  • 若未設定任何業績或購銷條件僅屬單純招待性質,則該筆旅遊費用不需辦理扣繳(財政部69/4/19台財稅第33171號函)
    簡單來說,有業績條件就要扣繳,純招待則可免扣繳,實務上需特別留意活動規劃與合約內容的表述方式。

3.獎品價值判定方式:

  • 公司統一採購:依照購買時統一發票/收據上的金額作為該獎品價值。
  • 合作廠商捐贈:依照該獎品的「市場價值」做計算。
  • 公司自行製造:依照此獎品生產製造的「成本」作為獎品價值計算。

二、領取「年終獎金」需要扣稅嗎?
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所得的一部份,應按照薪資所得法規處理,但超過一定金額也需要扣稅

  1. 中獎人為境內居住者
    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稅款,並在隔年1月底前開立扣繳憑單,向機關申報。
  2. 中獎人非境內居住者
    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天內向國庫繳清稅款及開立扣繳憑單,向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納稅義務人。
  3. 扣繳義務人(公司、活動主辦相關單位):
    需準備「獎項印領清冊」使中獎人領獎時簽領,並於清冊中記錄中獎名單、獎項金額、中獎人個資,以利後續申報流程。

三、公司尾牙最常見的 6 個扣繳地雷

  1. 抽獎中獎卻完全沒扣繳
  2. 獎品沒有以市價計算所得
  3. 年終獎金未併入薪資申報
  4. 有扣繳但未申報扣繳憑單
  5. 誤以為「尾牙是福利就一定不用報稅」
  6. 尾牙出資贊助商未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以上都是國稅局查帳時,很容易被抓到的重點。
四、為什麼尾牙抽獎會被國稅局注意?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企業於給付員工時,應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
而參加尾牙/春酒所獲得的獎金、獎品屬於稅法規定收入,應依照規定辦理扣繳申報。
其中,員工身份(所得人)又區分為境內居住者非境內居住者,扣繳稅率也有所不同。
在國稅局的認定中,獎金、獎品 = 員工取得的所得只要是公司給予的經濟利益,就可能列入課稅範圍公司若有捐贈給廠商,也要申報廠商的其他所得。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之規定

尾牙與年終獎金原本是企業犒賞員工、凝聚向心力的美意,但只要涉及獎金或獎品,就必須同步留意相關的稅務與扣繳規定。無論是抽獎、年終獎金,還是員工禮品,若事前未釐清性質、事後未妥善申報,都可能成為公司日後的稅務風險
建議企業在活動規劃或獎金發放前,先向專業事務所確認扣繳方式,才能在辦得熱鬧之餘,也確保稅務處理合規。